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球员报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球员报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鸣哨,同时右手握拳举过头顶表示犯规,左手平伸指向犯规队员腰间示意其犯规并向其询问号码;
1.如被犯规球员已做投篮动作且球进:先做2分(或3分)算的手势,再指犯规队员所在球队的替补席,用报号手势表示号码,然后双手做推人的手势,最后再做加罚1球.
2.如被犯规球员已做投篮动作但球没进:先指犯规队员所在球队的替补席,然后用报号手势表示号码,然后双手做推人的手势,最后视投篮地点做2次/3次罚球的手势.
3.如被犯规球员没有投篮动作:先指犯规队员所在球队的替补席,然后用报号手势表示号码,然后双手做推人的手势,最后指一下进攻的方向
不需要
是不需要的,都是手势报号如0号反馈手势打0吹哨如0号犯规手势打0吹哨双手示0号,然后右手示0号代表0号球员犯规6-10号球员反馈就是左手示5号右手示1号,为6号球员犯规,以此类推。
我来回答一下吧,为什么乔丹在梦之队穿9号,詹姆斯穿6号,而他们在NBA联盟里都是穿23号的呢,其实也不是他们想换号,而是国家队的号码有着他们自有的规定,下面就来带大家分析下:
原来国际男篮的规定:国家队号码是从4开始到15结束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发生,国家队的球衣号码只能选择从4到15号,而且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球衣号码越大,这个球员就越高,也就是小号码是控卫的,中号码是前锋的,大号码是中锋的。
但是这也不是硬性的规定,梦之队就有很多球员不按照这个规定执行,比如佩顿穿过14号,库里穿过11号,保罗也穿过13号等等。
而且最新规定中,已经没有这么严格了,只要是两位数的球衣号码都是可以选择的。
在NBA赛场上,只要是两位数以内的球衣都是可以选择的,但是球队如果已经退役某个号码的球衣,那么也是不可以选择的。
如果你想选择100号,那么联盟只能选择去掉你前面的1了,就变成了00号,参考魔术的戈登。
当然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就是当初罗德曼想穿69号球衣,69号的意义大家懂得,最终联盟没有批准,也是非常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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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星在参加美国国家队之时,大部分会更换自己的球衣号码,比如詹姆斯在美国队的球衣号码是6号,科比在美国队的球衣号码是10号,乔丹的球衣号码是9号,这与国际篮联旧的规定有很大关系。
国际篮联曾经有规定,在国际赛场上,球员只能使用4-15号的球衣,满足12人大名单来使用。“1-3”号球衣不能选择,是因为裁判需要用这三个数字来代表得分。
在国际赛场上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大数字是内线,小数字是外线,当然这个规定并不是死板的,大体上球员之间互相挑选。比如2016年这一届美国队,考辛斯选择了12号,巴特勒选择了4号。
在2014年的时候,国际篮联又宣布放开球衣号码限制,球员可以随意选择“0-99”号球衣,不过美国男篮依然没有做出改变,或许是他们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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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詹姆斯在NBA赛场上身穿23号球衣,但是在美国梦之队中则身穿6号球衣;科比在NBA赛场身穿24号球衣,但是在美国梦之队中身穿10号球衣;乔丹在NBA赛场上身穿23号球衣,但是又在美国梦之队则身穿9号球衣,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答案说出来你还不敢相信!
答案很简单,NBA中的球员在参加国际男篮比赛的时候,绝大大多数球员都会选择另一个号码,这些我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那么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原来国际男篮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在国际比赛的赛场上,所有球员必须使用4-15号之间的球衣,没有商量的余地,4-15号球衣刚好满12人大名单,不使用15号以上的球衣我们也能理解,但是那为什么不许使用1-3号球衣呢?
原来国际篮协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在国际赛场中球员得分的可能性是1分或者2分或者是3分球,因此1、2、3是裁判要用,在球员得到相应的分数之后,裁判会给记录台报号,并且告知这位球员得到了多少分的情况,这就是绝大多数NBA球员在参加国际比赛的时候,都会换号码的原因!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有些太过于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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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升是一名很有个性的足球运动员,他在大连出道,今年己有33岁了,在球场上作风硬朗,拼抢积极,据说还会多国语言,曾受到不少球队的赏识,先后在恆大、鲁能、苏宁、中能、宏远等多支球队踢过球,最近又从申花转会到一方,返为大连故乡,叶落归根,应该是好事。但是,他的最大弊病就是踢球太髒,经常出现恶意犯规,而且屡教不改,成为中超场上臭名昭著的恶人之一,而本人可能认为是为球队拼搏卖命,因此,使所在球队非常头疼。这次在一方与建业比赛中,又把外援多拉多踢伤骨折,真是不可思议。像这样的球员,夲性己难改变,我建议还是早日退出球场比赛,免得伤害更多球员。
足球运动本身具有近接触高对抗特点,如果秦升这个犯规定义为暴力那就失去了足球存在的意义,甚至中国也不要玩足球了,中国足球为什么总是不行主要还是对抗不行,与欧洲队差距更大
足球是男人的运动。对抗是足球的根本。对抗不是粗野。秦升的这个动作正常。足球比赛场场都会有。秦升的道歉是高姿态。并不意味着秦升做错了什么。其实他表示遗憾就足够了。按理说足协不会也不该处罚,要不然足球还怎么玩。但这是中国足协,谁知道呢?
正常是不会的,从慢镜头来看,没有证据可以表明秦升有恶意犯规的主观性。从河南建业申诉内容来看,也是说明秦升虽然没有恶意,但造成结果恶劣,一定要个说法,相信500万欧的费用打水漂,谁都会想出一口恶气的。
但是,虽然表面上秦升没有恶意的主观,不应该被追加处罚。但别忘了,我们有个奇葩足协啊,什么决定是它们做不出来的?所以,结果真不好说啊!
河南建业上京的行动是正义的,是要彻底扫除中国足球场上的"黑恶势力"的横行!是给中国足球一个正义的呼声,是给中国足球人一个要自律的触动,也是给受到创伤的外援的一个回复和安慰,一个外国人来到中国踢球,俱乐部就是他的家,俱乐部的球员就是他的亲人,所以俱乐部就要尽到家人的责任来给自己人讨一个公道的结果,中国足球一定要主持公道,给全中国的球迷一个满意的处理意见,如果不采取"杀鸡儆猴"的处理结果,中国足球场上类似的事情就会层出不穷的,也不知道还有谁会成为无辜受害者,过去优秀的球员古广明赵达裕就是严重的受害者(腿被粗野者踢断),可悲的是他俩因此离开了他们心爱的中国足球场了![捂脸]建议中国足协在建业俱乐部的受害者没有回到场上比赛的时候,把大连一方比赛的积分罚一半给河南建业,直至受害人恢复正常比赛为止(弥补对方的损失),或者受害人的工资由一方来支付,如果赛季报销了,转会费和一切费用由一方来承担。要就是开除伤害人的人出足球圈!
CBA常规赛第31轮,首钢主场对阵辽宁男篮,裁判就做出了一次这样的判罚。
当时是比赛第三节还剩下8分53秒。
郭艾伦持球进攻,利用挡拆,郭艾伦持球杀入篮下,通过上篮拿下2分,但是在郭艾伦得分的时候,哈德森扬起了自己的手肘,手肘碰到了首钢队的王骁辉,结果王骁辉倒地,不过当时裁判并没有立刻判罚犯规,比赛继续进行。
比赛进行了两个回合之后,比赛进入了死球环节,裁判通过录像回放给哈德森补了一个违体犯规,首钢获得了2罚1掷。
最终王骁辉2罚1中,首钢的球权但是没有打进。
这球辽宁主帅郭士强向技术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也对裁判提出了质疑,尽管裁判有零容忍权限,但是裁判却一直在安抚郭士强。
这球在我10多年的看球经历中,似乎还从没看到过这样的判罚,已经漏判的判罚按理应该在比赛结束后在做讨论,或者在后续的比赛中通过其它的有利于首钢的判罚来找回这次漏判给首钢的损失。
赛后著名篮球评论员苏群评价这次判罚,他认为这次判罚是CBA特色的判罚方法。
他回忆称:根据规则不可以在下一次死球形成以后,通过录像补看之前的漏判犯规。我认为漏判违体包括假摔,可以通过CBA办公室赛后补充处罚。但CBA有自己特殊的判罚先例,有一场季后赛防快攻伸脚,是在下一次死球后,通过录像补吹了违体,当时的主裁判说要严禁伤人动作。
当然,具体怎么判罚这是裁判员根据当时临场情况做出的决定,可能裁判确实是为了防止比赛球员情绪失控,为了保护球员才做出这样的判罚。
当然,这次判罚到底是否正确合理,一切还需要等到CBA公司是否会对这次判罚做出相应解释才能知道。
不过就NBA赛场而言,目前应该是没有遇到过这类判罚。
我来说说那个违体!首先因为哈德森那个违体犯规,裁判没有看见,导致辽宁进球了。然后北京进攻结束后,才在北京主教练一再申请下,才看的回放。 然后才给哈德森违体。
这个判罚怎么说呢?吹的确实晚了点,都已经过去一回合了。所以有的辽宁球迷不干了,说过去这么久了,怎么还吹?
其实大家想过没有?篮协新增的“回放系统”,是干什么用的?说白了就是为了纠正裁判的错判、漏判,更别提恶意犯规了。 北京申请回放,录像回放确实哈德森挥肘打人了,给违体犯规不对吗?况且后面为了找平衡,也给了北京一个根本够不上“违体”的违体犯规。
当然,如果哈德森那下,裁判要是看到了,当时就应该吹,而且辽宁那个进球也不应该算! 正因为裁判没看到,才在后来看的回放,即使纠正自己的错误。我认为没问题。
这种情何况多了,原因是该没有停表。第一,裁判看回放只能在死球状态下,看死球状态道上一个死球状态之间的回放。第二,根据场上情况,裁判可以看回放,尤其是打人伤人这类恶劣动作,在NBA也是如此。所以,哈德森肘击当时没有判罚,在之后形成死球状态停表后回看录像完全符合规则规定。别说两个回合,八个回合也要等到死球状态停表以后再回看。哈德森肘击动作很恶劣,不知道辽宁还逼逼什么?郭艾伦的两分是在哈德森违体后,本来应该无效却算有效,还矫情吗?是无知还是无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球员报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球员报号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